各二级学院与相关部门:
根据厦门市科技局《关于发布2020年厦门市第二批重大科技项目(生物医药与健康、社会科技领域)申报指南的通知》,2020年厦门市生物医药与健康、社会科技领域重大科技项目申报现已启动,请积极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领域
1. 生物医药与健康领域。重点支持重大公共卫生安全科技攻关、创新药品研发及产业化、仿制药类似药 研发及产业化、医疗器械研发及产业化、数字诊疗设备、海洋生物资源的开发与高值化应用等关键技术攻关及产业化应用项目。
2. 社会科技领域。重点支持城乡环境治理及资源化利用、市域社会治理智能化平台建设和示范应用、厦门农业优势特色产业提质增效等示范性应用项目。
二、扶持方式和金额
1.生物医药与健康领域:
方向一:采用无偿资助方式,其中企业自筹与资助资金比例不低于2:1。
方向二至方向六:采用事前立项、事后资助方式,项目验收通过后以无偿资助的方式予以扶持,项目自筹资金与资助资金比例不低于2:1。
每个方向立项数量、具体资助金额详见指南。
2.社会科技领域:采用无偿资助方式,每个方向立项数不超过1个,扶持资金最高为200万元,项目自筹资金和扶持资金比例不低于1:1。
三、申报要求
1.项目主要研发活动、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地点应在厦门市域内。鼓励产学研用联合攻关。申报单位应认真编写申报材料,对所有申报材料及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
2.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严格按照“厦门市科技计划预算编制说明”要求、指南各领域及方向所列的专题目标、研究内容等要求进行据实申报。项目任务书应明确具体,预期技术指标应量化可考核,在项目完成时能实现项目产品的产业化,并实现销售收入。
3.若为联合攻关项目,牵头单位应具备较强的研究开发实力、成果转化应用或资源整合能力,承担项目的核心研究或应用任务;合作单位应在项目中体现实质性的技术支撑作用或成果应用示范作用。其中,高校科研院所不以论文作为主要的评价依据和考核指标。厦门市外作为合作单位的,不参与分配财政资助资金。
4.项目应设一位项目负责人,负责整个项目的组织、策划及后续管理,对项目过程管理及验收成效等承担责任。
5.二级学院同一年度限牵头申报或参与1项重大科技项目。原则上牵头单位的关联企业不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申报。
6.同一单位同一年度可同时申报重大科技项目、企业研发费用补助、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政策扶持资金,但获得的重大科技项目立项资金应专款专用、专项核算,并在会计处理中作为“不征税收入”,所形成的费用或无形资产不得计算加计扣除或摊销。
7.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其项目申报:
(1)近两年连续获得重大科技项目立项的,或已有两项在研重大科技项目的企业单位。
(2)逾期未验收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
(3)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记录、社会领域信用联合惩戒记录以及其他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重大事件。
8.内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项目不得在市政府相关部门中多头申报。经核实属多头申报的项目,将取消申报资格。
9.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申报指南。
五、申报材料
1.重大科技项目申报表。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企业(含参与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含参与企业)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单位完税证明(原件)。
5.项目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
6.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
7.项目为合作申报的,需提供经备案登记的技术合同或合作协议(协议内容需包含任务分工、经费来源、经费分配及约束性指标)。
8.项目单位(含参与单位)自筹资金承诺函。
以上材料需按顺序编辑目录、标注页码,一式三份(盖章,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提交。
六、项目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根据通知、申报指南等具体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填报(在线申报程序详见附件),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市科技局组织集中受理、材料审查、集中评审。
在线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4月17日17:30
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4月23日17:30前
纸质材料接收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虎园路2-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科学技术局分中心(植物园西门斜对面)
受理电话:叶维汝 2025352(市科技局);傅奇 18250702410(校科研处)
附件:1.2020年厦门市第二批重大科技项目申报指南
2.厦门市重大科技项目申报程序
科研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