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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2023年10月17日 10:50  点击:[]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23〕19号)的通知,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型及要求

    (一)一般项目

    项目应具有一定学术价值,具备创新性和研究基础,有利于提升学校科研创新能力;突出项目与平台、团队的有机结合,优先支持以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为依托的项目。

    (二)重点项目

    符合产业政策,符合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的发展导向要求;优先支持服务我省“四大经济”发展且具有一定转化前景的项目;加强学科交叉与融合,优先支持跨学科、跨领域的项目;项目总投资一般不低于10万元。

    (三)信息化专项

    根据我省教育数字化工作需要,设置信息化专项,聚焦以下研究方向:

    1.基础教育:聚焦区域智慧教育创新发展、智慧校园建设应用、区域教育数据治理、区域国产化教育教学软件替代、新媒体新技术支持教育教学变革等方向。

    2.高等教育:聚焦智慧学习环境建设、智慧教育教学模式创新、数字治理能力提升、国产化教育教学软件替代、网络信息安全等方向等方向。


    、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指项目负责人,下同)须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我校在职中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并具有独立开展、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信息化专项申请人年龄可适当放宽。项目申请人可以为个人或团队,团队总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

    2.项目申请人同期限报1项。已主持、正在主持省(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或存在科研失信行为尚处于失信执行期的,不得申请教育科研项目。

    3.符合《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其它申报条件。


    我校推荐名额为一般项目4项,重点项目1项,信息化专项1项。申报人数超过限额,我校会组织评审择优推荐。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附件1),初级职称申请人申报的项目,应在申请书中附上一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请各位申报人于10月31号16:00点前将纸质版申请书提交至齐礼楼707。

    联系人:赵老师,Q1409594218,zxy@hxxy.edu.cn,6276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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