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2023年度结题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1.2020年及之后立项的科技类项目,达到结题条件的可正常办理结题。
2.2018年、2019年立项的且因客观原因办理过延期的项目(单位需出具相关材料),达到结题条件的此次也可办理结题。(请此年份立项未结题的老师自行写一份说明于科研产业处盖章)
请注意,19年立项的中青年项目(科技类)要抓紧本次结题,否则严重超期将导致今后无法结题。根据新的管理办法,每年仅一次结题。
二、材料要求及时限
1.电子版《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2023年结题汇总表》(附件1)
2.纸质版《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
3.纸质版延期说明(如有)
4.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结题报告书封面及结题汇总表相关栏目均应标明项目所属专项。
请各位老师先将纸质版结题申报书于11月2日(星期四)16点前提交至齐礼楼707,待科研产业处盖章扫描后发送盖章后的电子版结题申报书和佐证材料(PDF格式,两个分开),延期说明(PDF格式,如有)至赵老师Q或者邮箱。
联系人:赵老师,Q1409594218,zxy@hxxy.edu.cn,6276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