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支持我市青年科技创新发展,厦门市海洋发展局决定开展青年科技创新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为我校科技人员或企业研发技术人员,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以上,45岁及以下。
二、申报名额分配和资助金额
我校申报名额为5项。
项目经集中评审后按竞争择优原则分档次予以资助,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立项后首次拨付补助资金80%,剩余补助资金待验收合格后拨付。
三、申报条件
项目负责人需为我校全职科研人员且限申报一项。项目负责人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
(二)作为负责人承担过青年项目的不得再次申报;
(三)项目申报内容符合《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厦海【2021】42号),且具备产业化前景。
四、申报流程
请有意向申报的青年人才根据《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厦海规【2020】4号)、《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厦海【2021】42号)、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预算编报说明等文件要求,报送纸质版(签字)青年科技创新项目立项建议书(附件4)10份给齐礼楼707,推荐表和立项建议书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五、申报时间
2022年青年科技创新项目申报截止日期2022年10月30日。
六、项目结题验收
(一)项目验收应符合相关规定,主要包括财务审计、业务验收两个方面,其中财务审计是验收前提。
(二)项目总投资完成80%以上,并完成考核的项目关键技术指标、主要科技成果,验收结论为“合格”。
(三)项目总投资未完成80%以上,或未完成考核的项目关键技术指标、主要科技成果。需进行整改(一般为六个月内),整改后,仍未能通过验收的项目,验收结论为“不合格”。
原网站:http://hyj.xm.gov.cn/xxgk/tzgg/202210/t20221021_2696228.htm
负责人:赵老师,6276215,zxy@hxxy.edu.cn,QQ 1409594218;
附件:
1.《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厦海规【2020】4号)
2.《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厦海【2021】42号)
3.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预算编报说明
4.青年科技创新项目立项建议书
5.青年科技创新项目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