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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做好2020年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年08月26日 16:42  点击:[]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办高[2020]8号】文件,为推动我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金课”建设,促进信息技术与实验教学深度融合,进一步提升高校学科专业建设水平,2020年省教育厅将继续遴选认定一批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与条件

    (一)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规定的建设目标、内容和建设方式等相关要求予以认定。

    (二)根据教育部《2017-2020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2020年度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开展认定的学科类别为:物理学类、天文学类、地理科学类、大气科学类、海洋科学类、地球物理学类、地质学类、力学类、仪器类、材料类、电气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水利类、纺织类、轻工类、海洋工程类、生物医学工程类、安全科学与工程类、生物工程类、公安技术类、经济管理类、法学类、文学类(含新闻传播学)、艺术学类、思政类、其它类等28类。

    二、遴选原则和方式

    (一)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要服务学科、专业、课程建设和“三创”教育,突出开放性和共享性,有力支撑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建设。要以需求为导向,以用促建,合理安排建设投入。

    (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坚持“能实不虚”、“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原则,以学生为中心,采用现代信息技术,研发原理准确、内容紧凑、时长合理、难度适宜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内容,具有稳定安全的开放运行模式,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三)省教育厅厅委托第三方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书面审核、网络平台考察和综合评审后给予认定。

    三、名额分配

    我校共有2个名额,社科类1个,科技类1个。科研与实验室管理处将根据各二级学院申报的情况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申报项目后上报省教育厅。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提交《2020年福建省高等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纸质版及WORD格式电子版文件各2份,文件名命名格式为:厦门华厦学院(学校)-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doc,

    2.提交《2020年福建省高等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纸质版及WORD格式电子版文件各1份。

    3.提交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及教学引导视频,具体技术要求见附件3。简介视频内容应包括实验教学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特色、技术手段等;教学引导视频内容应包括实验教学项目的实验目的、实验要求、操作流程等。文件命名格式为:厦门华厦学院(学校)-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mp4、厦门华厦学院(学校)-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教学引导视频.mp4。

    4.学校推荐公函一份。

    (二)其他要求

    1.申报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评审期间可以完全对外公开服务。

    2.应确保校外互联网网络链接地址直接指向实验项目,且在评审期间链接流畅;应确保所承诺的并发数以内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3.申报材料提交要求:(1)寄送纸质材料及包含所有申报材料的存储介质(如u盘、硬盘等);(2)简介视频和引导视频须上传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所在网络平台;(3)除简介视频和引导视频外的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邮箱。

    各二级学院申报材料请于9月3日11:00前送至齐礼楼707室陈老师处,cyq@hxxy.edu.cn

    附件:

    1.2020年福建省高等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

    2.2020年福建省高等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

    3.2020年福建省高等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及教学引导视频技术要求

    4.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评审标准


    上一条:关于申报2020年福建省社科规划省法学会专项和省法学会重点课题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高校外语教改科研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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