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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申报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2024年03月25日 11:56  点击:[]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面向2035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哲学社会科学知识体系建构和高校咨政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教社科〔2006〕2号),现将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本次申报不设课题指南(专项任务项目除外),申请人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1.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具体类别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3)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具体申报通知将另行发布。

        2.项目申报学科范围

        根据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为在编在岗教师,能够实际承担、组织研究工作;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请人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2、2023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三、申报办法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自2024年3月22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人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和填表要求填写后通过申报系统上传,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需提交1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责任单位盖章的纸质版申报材料,由申报单位统一寄送至社科管理咨询服务中心。教育部社科司不受理个人申报。

        3.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使用和管理,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

        4.我校的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17日,请各申请者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和要求完成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要求

        1.申请人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3.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4.各申报单位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确保填报信息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5.(厦门华厦学院)学校代码:12709。

        6.《申请评审书》中“经费预算”栏填写注意事项:

       (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10万元)间接经费不超过“4万元”;

       (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8万元)间接经费不超过3.2万元。

       (3)“直接经费”须在“说明”栏列明预算细目。

       (4)项目批准立项后,将按照审核通过的分年度预算进行拨款。各项目申请人务必按照研究计划认真合理填写。

        申报系统联系方式:010-62510667、15313766307、15313766308;信箱:xmsb@sinoss.net

        科研产业处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92-6276215;地址:齐礼楼707室。


    附件:1.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2.《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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