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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做好福建省教育科研专家库专家增补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6年10月22日 10:53  点击:[]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做好福建省教育科研专家库专家增补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治学严谨,学风端正,客观公正,廉洁自律,社会声誉良好;无学术不端和科研失信行为,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

    (二)长期从事教育科学研究、教学改革研究、教育管理研究等工作,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三)作为负责人主持过省级教育科研课题(已结题),或作为核心成员(含主持人排名前3)参与过国家级教育科研课题(已结题)。

    二、推荐方式

    本次入库专家增补实行个人自愿申请、单位审核推荐,不接收个人自荐。

    (一)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高等学校教育科研管理部门和福建省属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幼儿园)、福建省属事业单位等作为推荐单位,可在征求个人意愿、严格审核条件的基础上,向福建省教科所推荐入库专家人选(名额不限)。

    (二)各推荐单位如有推荐人选,应组织填写《福建省教育科研专家库专家增补推荐人选汇总表》,按“推荐单位+专家增补汇总表”格式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同时将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邮寄至福建省教科所。

    (三)本次专家库专家增补推荐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3日上午11时。

    三、其他事项

    (一)如推荐人选作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咨询报告、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等,获福建省教育厅采纳运用(含奖励表彰);或在CSSCI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含在《教育评论》发表,或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上发表了教育科学研究、教学改革研究、教育管理研究方面的文章,将优先纳入专家库。

    (二)本通知所指的国家级教育科研课题包含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等设立的教育科研项目或课题;福建省级教育科研课题包含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科技厅、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一级学会等设立的教育科研项目或课题。

    (三)入库专家应积极承担教育科研项目评审、成果鉴定、决策咨询、实践指导等工作,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长期不参与专家任务,或者因违纪违法等原因不符合入库条件的,福建省教科所将视情调整退出。

     

    附件:福建省教育科研专家库专家增补推荐人选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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