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做好2026年度厦门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和教育科研专著资助出版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报和立项工作
(一)选题范围
厦门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有关教育法律、法规,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本年度课题可根据《厦门市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课题指南》(详见附件1),围绕学校党建引领、教育数字化研究、身心健康与全面发展、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文化育人、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双减”政策落实、新课程改革、综合评价等政府关心、社会关注、人民关切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也可自选具有一定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的课题进行申报。
(二)研究周期
本年度立项课题研究周期为2-3年,研究周期从课题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
(三)申报要求
1.申请人系本市教育系统的教育工作者,须主持过区级及以上课题或担任过市级及以上课题的核心成员。硕士及以上学历的申请人不受此限制。
2.申请人须具备退休前完成课题研究任务的工作年限,须是课题的实际主持者,在项目中担任实质性研究工作。
3.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课题,不得交叉重复申报。每位教师参与申报的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不得超过2项。各课题组列入研究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
4.近5年被市规划办撤项的课题主持人及相关学校人员不得申请主持本年度市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5.已承担市级及以上课题未结题的课题主持人不能申报本年度市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已被立项省市级和区级的各类课题、拟申报2026年度省级或市级的其他各类课题,不再申报本年度市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在研的国家级、省级教育科研课题组成员,不得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选题进行申报。各单位要着力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6.本年度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名额为15项。
7.申请人应保证填写的申报材料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并承担起整个课题组成员的资格审核责任。本次申报将加强申请、立项等环节的公示。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违反上述第1、2条申报要求者,取消其申报资格;违反上述第3、5条申报要求者,包括未经本人同意造成教师申报超过2个项目者,取消该课题,并取消该教师2年申报资格。
(四)申报办法
1.申请人在充分了解《厦门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21年3月修订)》的基础上,认真填写《厦门市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课题申请书》(附件2)、《厦门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附件3)。其中,《设计论证活页》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含课题组成员)的姓名与单位等相关信息,否则将取消参评资格。
2.申请人提交的纸质材料包括:《课题申请书》一式3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6份、《课题申报汇总表》1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3.本年度课题不接受个人申报。市属学校和单位由教育科研管理部门统一向市规划办申报;区属学校和单位由所属区教师进修学校统一向市规划办申报。各市属学校和单位、各区教师进修学校须对申报内容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署意见后,连同《厦门市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4)统一上报市规划办。同时,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cyq@hxxy.edu.cn,邮件“主题”和“附件名称”设为“市属+厦门华厦学院+姓名+厦门市教育科学规划2026年度课题申报材料”。每个申请人一个文件夹(命名方式为:同上),申报材料命名方式为:申请人姓名+申请书,论证活页命名方式为:申请人姓名+论证活页。
4.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组织与实施
1.2026年4-5月,各学校(单位)根据课题申报办法申报课题。
2.2026年6-8月,市规划办对申报的课题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2026年9月,报领导小组审批立项,并统一向市财政申请经费。
4.2027-2029年,市规划办分期将经费下拨到承担课题的单位,并按照《厦门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21年3月修订)》对各课题进行管理和指导。承担课题的学校(单位)要加强对课题研究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并根据课题研究需要设立配套经费,确保课题研究顺利进行。本年度立项课题经费按《厦门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社科类课题经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厦社科联联〔2017〕4号)》执行。
二、教育科研专著资助出版项目的申报和立项工作
(一)申报条件
申请资助出版的专著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教育改革的正确方向。
2.必须是教育科研类的相关成果,能够紧密联系我市教育教学改革实际,研究视角独特、有一定的创新性,对促进我市教育科学决策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对我市教育教学改革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
3.必须是未获得过其他资助出版的项目。
4.必须是完整书稿,排版字数在20万字及以上。
5.不能是校本教材、教辅材料、文艺作品、论文集、课题成果汇编。
6.不能是合著、编著、编译。
(二)专著申请人的条件
专著申请人必须是厦门市教育系统的在职教育工作者,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必须是专著的独立作者;3年内只能获得1次资助,且在职工作期间最多只能获得该项目3次资助。
(三)申报办法
1.申报者在充分了解《厦门市教育科研专著资助出版管理办法(2021年3月修订)》的基础上,认真填写《2026年度厦门市教育科研专著资助出版项目申请书》(附件5)、《2026年度厦门市教育科研专著资助出版项目申请书(活页)》(附件6)和《2026年度厦门市教育科研专著资助出版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7)。由所在单位和区教育科研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统一上报市规划办。
2.申报者提交的纸质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专家评审表》一式6份、匿名处理的专著打印稿6份、《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同时,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cyq@hxxy.edu.cn,邮件“主题”和附件名称设为“市属+厦门华厦学院+申请人姓名+2026年度厦门市教育科研专著申报材料”。
3.《2026年度厦门市教育科研专著资助出版项目申请书(活页)》中不得出现申报者的姓名与单位,否则将取消参评资格。
4.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组织与实施
1.2026年4月,各学校(单位)对本校(单位)内有意向申报教育科研专著作者进行摸底调查,并将意向名单报市规划办。
2.2026年4月,市规划办将于4月10日-11日举办“数智时代的教师专业读写工作坊”,有意向申报教育科研专著的老师可以优先参与。
3.2026年5月,各学校(单位)根据申报办法申报专著。
4.2026年6-8月,市规划办对申报的专著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5.2026年9-10月,报领导小组审批立项,并统一向市财政申请资助出版经费。
6.2027年,市规划办根据《厦门市教育科研专著资助出版管理办法(2021年3月修订)》对立项的专著进行部分资助(不足部分由申报者个人或其所在单位解决),并对专著出版进行跟踪和管理。
三、联系方式
地址:齐礼楼707室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6276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