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相关: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福建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通知》(闽教科〔2025〕3号),省里拟组织建设一批福建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领域(指南)
围绕我省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领域,主要支持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低空装备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碳中和(碳零排和碳负排技术)、生物育种、创新药物、医疗器械、高端科学仪器等关键技术领域方向。
二、立项申请的基本条件
(一)申报主体
我校推荐申报数为1项,超过会进行评审。
(二)申报条件
1.符合上述建设领域(指南)要求,发展目标与建设思路清晰,建设方案可行,研究方向明确,特色鲜明,在本领域本行业有重要影响。
2.依托学科应为优势学科或学科群,建设起点高,具有坚实的工程技术开发与成果转化工作基础。
3.具备技术研发、科技成果工程化的条件及经费保障。原则上工程中心仪器设备总价值不低于1000万元,建设期新增投资不低于500万元,研发、验证和中试物理空间不低于3000平方米且相对集中,其中校内物理空间不低于1000平米。
4.拥有知名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富于创新、产业服务意识强、科技成果转化经验丰富的创新团队。具有一支稳定、高水平的研究、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队伍。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且应为申报单位全职人员。
5.拟申请的工程中心,一般应是已运行良好的行业、地方、校级重点技术研发平台,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和技术储备。依托高等学校应具有完善的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机制和管理制度。
6.拟申请的工程中心不得与已有的国家级、部委和省(厅)级科技创新平台重复、雷同。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申报需要提供材料包括:
(一)《福建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
(二)《福建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申请书》(附件2),电子版1,纸质版一式5份,其中“所属技术领域”按以下类别填报:机械与运载工程/信息与电子工程/化工、冶金与材料工程/能源与矿业工程/土木、水利与建筑工程/环境与轻纺工程/农业/医药卫生。
四、截止时间
校截止时间为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