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全省、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等相关精神,促进职业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助推我市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厦门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厦门市职业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型
本年度立项课题类别为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常规课题,申报课题经专家评审后确定立项,课题选题方向、申报限额等事项详见附件1。
我校申报名额为8项,A01-A08同一单位每个选题方向限报1项。
二、申报对象
全市职业院校(含中职、高职、职教本科,下同)、应用型本科高校在职教师和职业教育教研机构教研员。
三、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我校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逾期不再受理。
2.每项课题限填报1位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承担相应的实质性研究任务,鼓励跨单位组建课题组。
3.在研市级立项课题尚未结题的,相关课题主持人本年度不得申报。承担中心立项的课题,延期后仍未能按时结题的,课题主持人自课题立项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申报。作为核心成员(含主持人,前三)申报本年度课题的,限参与1项课题的申报。同时参与多项课题的,各相关课题不予立项。
4.申报者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将课题申报者本人或其他人已经立项或结项课题的同一研究内容(或核心研究内容基本相近)作为本次课题研究内容进行重复申报。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如已获准立项的一律按撤项处理,课题主持人自立项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报。课题申报单位不重复推荐当年已申报其他教科研单位的同一研究内容(或核心研究内容基本相近)的课题,如发现将取消该单位次年申报资格。
5.为保证课题研究的时效性和研究质量,立项课题研究时长不超过3年,但不少于1年,研究周期从立项之日起算。原则上不再受理延期申请,逾期未结项课题作撤项处理。课题申报单位应负责落实立项课题日常的管理工作,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协调处理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做好项目的开题评审、中期检查和结题鉴定等工作。课题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解决。
6.课题研究过程中,原则上不得更改课题主持单位、课题组成员及其排序、课题名称、预期成果等内容,如有重要变更须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请。
四、其他事项
各申报单位将相关材料一式4份,于申报截止日期前送至科研产业处(地址:齐礼楼707室),电子版发至cyq@hxxy.edu.cn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92-6276215
附件:1.课题申报指南
2.2024年厦门市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
3.2024年厦门市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4.2024年厦门市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