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管理,经研究,省厅决定开展2024年度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结题及撤销工作,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1.项目结题。2020年以后立项的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达到结题条件的。
2.项目清理。对于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超过项目执行年限、未申请结题或未达到结题条件的课题,原则上将予以撤销。
二、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按照各项目立项通知以及《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结题有关工作。严格把关项目结题材料,对项目成果进行专业化评价。
2.课题负责人应认真做好课题研究总结工作,按照申报书拟定的计划任务,按期提交结题申报。
3.本年度开展1次结题工作。各学院可分别于9月18日前,统一提交结题材料,不接受个人申报,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结题申报。特别注意:请需要申请项目延期等项目变更的负责人,原则上要求在结题前半年内提出申请。
4.材料内容:(1)结题汇总表(附件1),每学院1份,含excel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扫描版;(2)结题报告书(附件2),每个课题1份,word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扫描版;(3)佐证材料,每个项目1份,扫描版。每个课题应单独建立文件夹,并以“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命名。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结题报告书封面及结题汇总表相关栏目均应标明项目所属专项。 请各学院汇总后发至cyq@hxxy.edu.cn。
联系人:陈老师 齐礼楼707室,0592-6276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