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的有关规定,决定开展福建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申报立项工作。此次申报面向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教科研机构教师以及教育教学管理者、研究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本次申报课题只设一般课题。建议有条件的学校(单位)提供课题研究经费。《2023年度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主要方向性条目》(见附件1)聚焦我省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聚焦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拟定了一批主要方向性条目,申请人可结合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从中选择选题申报,也可以结合自身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自拟选题申报
二、申报要求
1.本年度立项课题研究时间为2年,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
2.每个课题只能填报1个负责人,每个申报者只能申报1个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我办课题;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承担相应的研究任务;填报人数(含负责人)不超过15人。鼓励跨单位跨学科组建课题组。承担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已经获得省级课题立项者,不得以同一内容和题目申报。
3.课题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提供相关职称证明复印件。课题负责人须主持过县级(含)以上课题或参与过市级(含)以上课题研究,并提供结题证明。
4.课题研究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得中途更换课题负责人或改变课题名称等主要内容,其他重要变更须在研究中期之前向我办提出。
5.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申报者个人3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销立项处理。
6.各级教育科研管理机构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着力提高申报质量,控制申报数量,特别是要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要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本次课题申报不得收取任何申报评审费用。
7.由于今年市级和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评审时间重叠,经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决定,每位申报者只限申报一类课题。今年已申报市级规划课题且想申报省级规划课题者,无论选题是否一致,须于5月25日前提出放弃市级规划课题参评资格报告。已申报本年度市级规划课题且未提出放弃市级规划课题参评资格者,如发现再次申报省级规划课题,将取消其省级规划课题的推荐评审资格。
三、申报办法与程序
1.参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组织申报办法,福建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推荐与评审相结合的办法,我校限额指标为5项。如申报项目数多于申报限额,科研产业处将组织进行评审并公示。
2.课题申报材料从福建省教育科学研究所网站下载。申请书、活页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统一报送材料包括:(1)课题申报者填写的课题《申请书》一式3份,《活页》4份,《活页》、职称证明、结题证明夹在《申请书》内。《活页》“设计论证”部分不得出现申报者及参与研究人员的姓名与单位,若出现则取消评审资格。(2)《课题申报汇总表》1份。同时要统一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报送到联系邮箱。
3.我校申报时间截止至6月20日下午16:00前,逾期不予受理。本次课题由各设区市、各高校、省属中小学(幼儿园)、省教育厅直属单位的教育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推荐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0592-6276215;电子邮箱:cyq@hxxy.edu.cn。
附件:1.2023年度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主要方向性条目
2.申请评审书
3.设计与论证活页
4.课题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