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管理,经研究,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3年度下半年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结题及撤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1.项目结题。2019年以后立项的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达到结题条件的。
2.项目清理。对于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超过项目执行年限、未申请结题或未达到结题条件的课题,原则上将予以撤销。
二、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按照各项目立项通知以及《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结题有关工作。严格把关项目结题材料,对项目成果进行专业化评价。
2.课题负责人应认真做好课题研究总结工作,按照申报书拟定的计划任务,按期提交结题申报。
3.本年度将开展2次结题工作。各校可分别于5月20日前或10月30日前,登录系统提交结题材料,不接受个人申报,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结题申报。特别注意:请需要申请项目延期等项目变更的负责人,原则上要求在结题前半年内提出申请。
4.材料内容:(1)结题汇总表(附件1),excel电子版;(2)结题报告书(附件2),每个课题1份,word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扫描版;(3)佐证材料,每个项目1份,扫描版。每个课题应单独建立文件夹,并以“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命名。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结题报告书封面及结题汇总表相关栏目均应标明项目所属专项。
我校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6日下午16:00前
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592-6276215
邮箱:cyq@hxxy.edu.cn
附件:1.2023年度下半年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结题汇总表
2.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