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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23年度厦门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023年03月24日 10:48  点击:[]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推动基础研究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厦门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厦科规〔2022〕4号),现开展2023年度厦门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申报领域为数理科学、化学科学、生命科学、医学科学、地球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信息科学七大类。

      重点支持新能源、新材料、集成电路、第三代半导体、柔性电子与新型显示、先进制造与高端装备、生物医药与生命健康、信息技术与通信装备、新一代人工智能、海洋科技、民生科技、前沿科技与产业变革(含未来网络、前沿战略材料、氢能与储能、深海空天开发、基因与生物技术等五个子方向)等12个方向(见附件1)。


      二、项目类型与资助金额

      设置自然基金青年创新项目(简称“青年项目”,专题编号20231301)、自然基金面上项目(简称“面上项目”,专题编号20231302)、自然基金联合资助项目(简称“联合项目”,专题编号20231303),所有项目纳入统一管理,资助方式及资助金额标准如下:

      (一)青年项目:由市财政定额资助,每项5万元;

      (二)面上项目:由市财政定额资助,每项8万元;

      (三)联合项目:根据评审情况,在未获青年项目、面上项目立项且通过评审的项目中择优结转,由依托单位自筹解决全部研究经费,每项不低于5万元。

      在获得立项支持的青年项目、面上项目中,择优部分从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安排。


      三、申报名额分配(附件2)

      我校申报名额共10项,青年项目5项,面上项目5项。如申报项目多于申报限额,科研产业处将组织进行评审并公示。


      四、申报条件

      依托单位聘用的全职科研人员(不含博士后)可作为项目负责人(限为1人)申报市自然基金项目,每个申请人当年限申报一项市自然基金项目,所申报项目应符合年度申报通知要求。项目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

      (二)青年项目的申请人,男性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38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已作为负责人承担过市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的不得再次申报该类型项目;

      (三)截至本通知发布之日,无作为项目负责人在研的国家、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及厦门市科技计划项目;

      (四)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不得早于项目实施时间。


      五、申报流程

      (一)申报材料

      1.2023年度厦门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研究期限统一从2023年7月1日起,项目的执行期为三年。

      2.在“厦门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填报项目申报书,申报书的填写说明可在申报系统附件中下载。

      3.申报单位出具的“项目申请推荐表”(附件3)。此表在我校科研产业处评审结束后统一发放。

      4.项目负责人代表性研究成果相关证明材料(论文、专著、专利、获奖证书等)等系统要求上传的附件。

      5.签字盖章后的申报材料(电子版扫描件)。

      

    六、注意事项

      (一)联合项目

      有意愿实施联合项目的相关负责人,须于2023年4月20日前,向市科技局提出书面申请(咨询电话:2027538),承诺自筹保障联合项目所需的研究资金。

      (二)关于是否在研项目的说明

      1.实施时间已结束且已提交验收但尚未取得验收结论的项目不视为在研;

      2.已获得正式立项、尚未验收的视为在研项目。

      (三)经费使用“包干制”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项目执行过程中实行经费“包干制”和负面清单管理(负面清单见《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修订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编制指引的通知》(厦科资配〔2022〕14号)的附件1)。青年项目和面上项目验收需编制项目经费决算表。


      七、项目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可登录厦门市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https://www.ixiamen.org.cn/yyzx/201907/t20190722_81240.htm)点击立即访问,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项目管理”—“项目申报”—“科技局”—“对应项目名称”进行网上申报。项目申报表、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科研诚信承诺书、预算编制指引等材料模板可在申报界面附件材料处下载。

    第一步:登陆“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单位一级用户需通过法人通行证注册登录),根据拟申报计划的类别,填写相应申报表;在申报表“附件材料”中以pdf文档形式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申报表》填报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提交。

    第二步:市科技局受理网上申报材料后,对存在申报材料不齐全、不合理等问题的材料提出意见,并在2个工作日内退回申报单位,由申报单位对存在问题进行修改后再提交;对审核合格的材料发出“通过形式审查”信息(收到此信息后,原稿将无法补充、修改),申报单位即可打印申报表和相关材料。

    第三步:审核合格的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复印,申报材料不予退还。纸质版一份交至齐礼楼707。校科研产业处审核完毕后会进行盖章,申报人需在厦门市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上传签字盖章后的申报材料(电子版扫描件)。

    项目申请人在2023年5月5日前登录“厦门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完成在线申报,未按期提交申请书的视为放弃申请,申报截止时间后将不能提交。


      联系方式:

       校科研产业处:赵老师 6276215;QQ 1409594218

       科技局申报受理咨询电话:叶维汝 2050966

    系统技术支持:5397711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原文:http://sti.xm.gov.cn/xxgk/tzgg/202303/t20230324_2728464.htm


    附件:

    1. 2023年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重点支持方向

    2.申报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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