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对我市教育改革发展重要的支撑、驱动和引领作用,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厦门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和教育科研专著资助出版管理办法的通知(厦教办[2021]23号)》的要求,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规划办”)决定开展2023年度厦门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和教育科研专著资助出版项目申报和立项工作。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报和立项工作
(一)选题范围
厦门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本年度课题可围绕学校党的建设、创新人才培养、“双减”政策落实、德育、新课程改革、身心健康、美育、劳动教育、五育融合、家校社协同育人、综合评价等政府关心、社会关注、人民关切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也可自选具有一定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的课题进行申报。
(二)研究周期
本年度立项课题研究时间为2-3年,研究周期从课题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
(三)申报对象
本市教育系统的教育工作者,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须主持过区级及以上课题或担任过市级及以上课题的核心成员。硕士及以上学历的申请者不受此限制。
2.申请人须是课题的实际主持者,在项目中担任实质性研究工作。
3.申请人须具备退休前完成课题研究任务的工作年限。
4.申请人每年只能申报1个课题,不得交叉重复申报。已承担市级及以上课题未结题的课题主持人不能申报本年度市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5.近5年被市规划办撤项的课题主持人不得申请主持本年度市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6.本年度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每校申报数不得高于15项。已被立项省市级和区级的各类课题、拟申报2023年度省级各类课题或市级其他各类课题,不得以同类选题申报本年度市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各单位要着力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四)申报办法
1.申请人在充分了解《厦门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21年3月修订)》的基础上,认真填写《厦门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申请书》(附件1)、《厦门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附件2)。其中,《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含课题组成员)的姓名与单位,若出现则取消参评资格。
2.申请人须提交的纸质材料包括:《课题申请书》一式3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6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3.本年度课题不接受个人申报。市属学校和单位由教育科研管理部门统一向市规划办申报;区属学校和单位由所属区教师进修学校统一向市规划办申报。同时,将上述材料(课题申请书、论证活页、课题申报汇总表)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cyq@hxxy.edu.cn,邮件“主题”和附件名称设为“市属+厦门华厦学院+申请人姓名+厦门市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课题申报材料”。
5.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组织与实施
1.2023年3—4月,各学校(单位)根据课题申报办法申报课题。
2.2023年5—6月,市规划办对申报的课题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2023年7—8月,报领导小组审批立项,并统一向市财政申请经费。
4.2024-2026年,市规划办分期将经费下拨到承担课题的单位,并按照《厦门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21年3月修订)》对各课题进行管理和指导。承担课题的学校(单位)要加强对课题研究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并根据课题研究需要设立配套经费,确保课题研究的顺利进行。本年度立项课题经费按《厦门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社科类课题经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厦社科联联[2017]4号)》(附件7)执行。
二、教育科研专著资助出版项目的申报和立项工作
(一)申报条件
申请资助出版的专著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教育改革的正确方向。
2.必须是教育科研的理论性或应用性研究成果,能够紧密联系我市教育教学改革实际,研究视角独特,有一定的创新性,对促进我市教育科学决策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对我市教育教学改革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
3.必须是未获得过其他资助出版的项目。
4.必须已全部完成,排版字数在20万字及以上。
5.不能是校本教材、教辅材料、文艺作品、论文集、课题成果汇编,不能是合著、编著、编译。
(二)专著申请人的条件
专著申请人必须是厦门市教育系统的在职教育工作者,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必须是专著的独立作者;3年内只能获得1次资助,且在职工作期间最多只能获得该项目资助3次。
(三)申报办法
1.申报者在充分了解《厦门市教育科研专著资助出版管理办法(2021年3月修订)》的基础上,认真填写《2023年度厦门市教育科研专著资助出版项目申请书》(附件4)、《2023年度厦门市教育科研专著资助出版项目专家评审表》(附件5)和《2023年度厦门市教育科研专著资助出版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6)。由所在单位和区教育科研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统一上报市规划办。
2.申报者须提交的纸质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专家评审表》一式6份、匿名处理的专著打印稿6份、《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同时,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cyq@hxxy.edu.cn,邮件“主题”和附件名称设为“市属+厦门华厦学院+申请人姓名+2023年度厦门市教育科研专著申报材料”。
3.《专家评审表》中不得出现申报者的姓名与单位,若出现则取消参评资格。
4.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组织与实施
1.2023年3-4月,各学校(单位)根据申报办法申报专著。
2.2023年5-6月,市规划办对申报的专著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2023年7-8月,报领导小组审批立项,并统一向市财政申请资助出版经费。
4.2024年,市规划办根据《厦门市教育教育科研专著资助出版管理办法(2021年3月修订)》对立项的专著进行部分资助(不足部分由申报者个人或其所在单位解决),并对专著出版进行跟踪和管理。
三、联系方式
地址:齐礼楼707室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6276215
附件:
1.厦门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申请书
2.厦门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3.厦门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
4.2023年度厦门市教育科研专著资助出版项目申请书
5.2023年度厦门市教育科研专著资助出版项目专家评审表
6.2023年度厦门市教育科研专著资助出版项目申报汇总表
7.《厦门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社科类课题经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厦社科联联[201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