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要求,为组织开展我校2022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一)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课题(60万元)
(二)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35万元)
(三)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一般课题(20万元)
(四)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青年课题(20万元)
(五)教育部重点课题(5万元)
(六)教育部青年课题(3万元)
(七)港澳台教育研究专项课题(5万元)
2022年度只设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申报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的,其名称须与指南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其他类别课题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
课题的完成时限原则上最长不超过5年,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港澳台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研究年限为1年,研究成果要求提交决策咨询报告和研究报告。
二、申报人要求
(一)国家重大和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
(二)国家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国家青年课题、教育部重点和教育部青年课题,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
(三)国家青年及教育部青年课题申请人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7年4月1日后出生)。
(四)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五)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对课题申请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标注日期在2022年4月1日之前的,或在4月1日前已经提交合格结题材料的,可以申请。后者若是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需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非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需附各地科研管理部门寄出结项材料时间或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审核提交时间的证明)。
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4.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1至3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5.国家重大课题投标者的要求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者的要求相同。
6.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题的各级各类课题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课题与已承担课题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7.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题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8.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9.立项后凡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六)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为保证申报评审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评审会议召开前申报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学科评审组专家或邀请学科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凡行贿评审专家者,一经查实将予通报批评;如获立项即予撤项,5年内不得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凡在课题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七)所有申报课题将通过资格审查和专家匿名评审等程序。专家评审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课题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保证质量,宁缺毋滥。中小学和幼儿园申请人申报课题,实行单列单评,并给予一定比例的立项数量倾斜。
三、申报办法
1.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需报送加盖公章的纸质《投标书》,采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7份(原件1份,复印件6份)。
2.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活页》《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邮箱cyq@hxxy.edu.cn,无需纸质版,每项课题的申请书、活页按“姓名+申请书”“姓名+活页”格式命名。
3.省教科规划办不接受基层单位和个人申报,申报材料以各高校科研处为单位统一报送。
4.申报时间为2022年3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5.申报材料见附件,或登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http://onsgep.moe.edu.cn)下载。
联系人:陈老师,咨询电话:0592-6276215。
附件:1.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
2.2022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重点投标书
3.2022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教育部专项)-申请书
4.2022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教育部专项)-活页
5.2022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