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与相关部门:
根据“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厦门市高校科研院所产学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厦科合〔2019〕4号),2019年度产学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请各单位积极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学研项目条件及要求
与我市企业,或与台港澳和国外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积极开展可获得自主知识产权、实用性强的应用技术研发活动,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申报项目需围绕厦门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的发展需求开展,产学研合作双方应有固定研发人员、研发设备和固定场所,以及必要的研发资金支持和中试条件,项目成果在厦门本市企业进行实际应用或产业化。
1.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在厦门市依法注册登记的高校、科研院所,分为切块管理单位和暂未列入切块管理单位两类,我校暂未列入切块管理单位,通过厦门产业技术研究院统一归口申报管理。
2.申报材料
(1)厦门市高校科研院所产学研项目补助申报表;
(2)合作协议或合同,内容应包括合作方式、资金投入、利益分成、成果归属及风险分担等,资金投入应包括技术委托方支付委托费用的条款;
(3)与企业合作项目补助,需提供企业转给高校院所科技合作经费的银行到账证明(要求到账金额≥10万元);
(4)国际及台港澳合作项目补助,需提供项目已投入财务清单(盖财务章)(要求已投入金额≥10万元)。
3.资助方式及切块金额
根据科技扶持资金总量情况,厦门产业技术研究院共安排科技经费300万元,每个项目财政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25万元、最低不少于5万元。
4.切块经费项目安排要求
纳入市科学技术局技术需求对接项目库项目、科技特派员项目、国际及台港澳科技合作项目和青年科研人员(40周岁以下)项目的补助总经费应达到申报总经费的50%以上。
二、申报材料受理
1.受理截止时间
项目科研团队登入“厦门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 (http://222.76.242.166:8022/index.htm),选择“厦门市高校科研院所产学研项目补助”模块,进行网上申报。截止日期:2019年7月31日。未开通平台账号的团队请联系科研处开通。
网上申报截止后,由厦门市产业技术研究院组织评审筛选,网上提交推荐立项项目,并以公函形式(含推荐项目汇总表)报市科技局。截止日期:2019年9月15日。
2.受理地址及咨询方式
厦门产业技术研究院咨询电话:2031327、2032079、2028371
本校科研处咨询电话:18250702410(傅奇)
系统维护电话:2935652
三、特别注意事项
1.产学研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3年。
2.与企业合作项目(不包括技术服务、成果转让),单个项目补助额度以该项目执行期(即3年内)企业转到高校、科研院所的实际到账总金额的50%来计算,若出现多个企业转账,金额可以合并。
3.项目补助可以选择一次性补助,或者连续3年多次获得补助,同一项目连续补助总额不超过25万元。
4.项目投入经费应为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支出费用。
5.科技资助资金主要投向创新研发活动,后补助项目不限定资助资金具体用途,由承担单位自主调配。
6.项目延期和变更,由厦门市产业技术研究院审批,1个月内报市科技局备案。项目只能延期一次,并且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
7.项目终止并退回项目补助资金,由厦门市产业技术研究院报市科技局审批。
四、纪律与惩戒
1.各申请团队须对所有申报材料及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
2.严禁以同一项目或内容相近的项目多头申报、重复套取同级政府部门专项资金,一经发现立即终止项目执行,收回已拨付资助资金。并将项目负责人列入市科技计划严重失信记录,5年内不得申报科技扶持资助资金。
3.以虚假材料恶意套取财政科技经费的,市科学技术局将追回资助资金,将高校、科研院所申报补助所在的院(系、部)及项目负责人列入“市科技计划严重失信记录”并在“信用厦门”公开和联合惩戒,5年内不得申报科技扶持资金。
4.市科技局未委托或指定任何机构、单位或个人为项目单位编制申报文件,并借以获取利益。
附件:厦门市高校科研院所产学研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
科研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