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与研究所:
根据厦门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19年厦门市重点实验室备案工作的通知》,2019年厦门市重点实验室 (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备案申请已开始受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条件
1.研究方向明确,定位清晰,符合国家、省、市经济、社会与科技发展战略目标,从事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并具有开展学科前沿、交叉领域研究的能力。研究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对行业具有辐射作用。
2.在同领域研究中具有显著技术优势和雄厚科研实力,具有承担重大科研任务的能力,在行业或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能引领同类学科或行业发展,备案后应加入厦门市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协作共享平台。
3.申请学院原则上应为理工科学院。同一科研人员只可以在一家重点实验室任职,同一科研项目、专利及成果只属于一家重点实验室。
二、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采用网上受理。符合条件的单位,可登陆厦门市科技局网站进行网上申报。已申报过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可用原账户登陆(第一次申报的单位须进行注册)。
厦门市科技局网站(http://sti.xm.gov.cn):网上办事—在线申报-公共服务-市级重点实验室备案。
三、申报材料
1.《厦门市重点实验室备案申请表》(附件2)
2.相关证明材料
四、注意事项
1.市重点实验室名称要准确、规范,突出其在某个产业(技术)领域的细分领域,不宜宽泛和过窄,应恰如其分,统一命名格式为“厦门市***重点实验室”。
2.各二级学院与研究所要对照已建设的重点实验室名单(附件3),细分领域和名称不能与已有重点实验室相同或类似。
3.重点实验室实行先备案再确认的原则,备案一年后符合条件的可申请确认。
五、受理时间及咨询电话
网上申报截止日期:2019年3月27日
市科技局业务咨询电话: 2053928、2035277
市科技局技术咨询电话: 2935650
校科研处咨询电话:6276215
科研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9年3月4日
附件:
1.《厦门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
2.《厦门市重点实验室备案申请表》
3.已建设的厦门市重点实验室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