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下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2018年度下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已启动,请2016年(含)前立项项目或符合结题条件项目的课题负责人,按照《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闽教综〔2013〕27号)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知已到期或符合结题条件,特别是2013年及以前立项的课题负责人,认真做好项目结题工作。
二、超过执行期截止时限(执行期自立项文件公布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三年)申请结题的,应在项目结题申请书后附上延期申请报告;超过执行期截止时限一年以上申请结题的,延期申请报告应有明确、充分和必要的延期理由。2019年起,教育厅原则上不受理2013年及以前立项的项目结题申请,以此类推。
三、此次项目结题由教育厅统一组织审核,采取纸质方式,不通过“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系统”网上平台办理。
四、各项目负责人于10月8日前报送项目结题报告书(2份,含佐证材料,财务决算表需加盖财务处负责人章与公章);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科技类项目负责人:傅老师,18250702410,fq@hxxy.edu.cn;
社科类项目负责人:陈老师,6276215,cyq@hxxy.edu.cn。
附件:1.2018年下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
2.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