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单位:
一年一度国家教育部、国家统计局的全国普通高校科研(人文社科、科技)统计工作又开始了,为顺利完成任务,现将各项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的论文、科研项目(不含教研教改项目、创新创业项目)立项、项目结项、成果鉴定、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专利及软件著作权(含申请未授权)、著作、重点实验室\平台(不含创新创业平台)\研究中心、学术交流情况等。
所有成果须以厦门华厦学院为署名单位
二、归口统计原则
自今年开始必须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中进行填报。个人填报后需系部统一汇总并报送科研处。
三、上报要求及时间
(一)系统填报:
1、科研管理系统网址:http://192.168.100.156/business/login.jsp
用户名:教工号
初始密码:教工号
登入系统后请马上修改初始密码,以防被盗用。使用过程中请不要泄露自己的用户名及密码。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信息中心,电话0592-6276230。填报指南手册见附件一。
注:系统填报时记得提交各类支撑材料原件扫描件。
2、系统填报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5日
(二)奖励部分
1、 系统填报审核成功后,请填写附件二中相对应的奖励分配表(2017年上半年已奖励的内容不再重复提交)
2、 奖励办法参照附件三《厦门华厦学院关于印发《教学与科研突出业绩奖励实施办法》【华厦政字〔2017〕131号文件】。
3、 涉及多人合作的科研项目或成果,由负责人或第一排名人统一填报,其他老师请勿再填
4、 奖励分配表一式一份,手签后交由各系部统一上交至科研处。
5、奖励分配表截止时间:2018年1月5日
(三)成果材料要求:
1、论文须提供论文复印件(包括正文、封面、封底、目录)。
2、被采纳的咨询调研报告,须提供咨询研究报告复印件及相关政府部门的采纳证明,如主要领导批示、政府部门公章或公函等。
3、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报送授权证书复印件。
4、科研项目的立项、结题、验收及成果鉴定材料以在科研处备案情况为准,不需再次提供证明材料;若尚未在科研处备案的,请及时将材料报送科研处。
5、科研获奖成果须提供证书及相关文件的复印件。
6、科研平台须提供相关的批复文件。
7、提交纸质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填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或意见建议,请随时联系我们。
办公电话:0592-6276215
办公地址:齐礼楼707室
科研处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