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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校年度科研工作有效记录与统计要求
    2024年12月04日 15:00  点击:[]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

    为确保本年度科研工作的有效记录与统计,务必在每年12月30日前将本年度的科研成果录入科研系统。具体要求如下:

    !!!重要性提醒:根据学校规定,未在规定时间内录入的科研成果,将无法在明年年中的科研工作量抵用教学课时中生效。这将直接影响您的工作量计算及相应的绩效评价!!!


    1.成果录入要求:年度内完成的所有科研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已立项的纵向横向项目、发表的论文、专利、项目结题报告、获奖情况等,按照科研系统的要求,准确无误地录入系统。

    2.录入系统:请登录科研管理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完成成果的录入工作。如遇问题,请及时联系科研产业处。

    3.截止日期:每年12月30日前。


    科研产业处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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