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系方式
        • 电话:0592-6276215
        • 地址:厦门市集美文教区天马路288号齐礼楼707室(361024)
  •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办事指南
    2022年12月15日 14:16  点击:[]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可以申请免征增值税。


    一、适用范围

    1.本指南适用于全校需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横向科研项目合同。

    2.可享受国家相关税收政策的技术合同类型有:技术开发(合作)合同、技术开发(委托)合同、技术转让、与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服务

    3.其它合同也可做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但不享受相关税收政策。

    4.军工涉密合同进行认定登记前必须获得项目来源单位出具的允许在网上办理技术合同认定的书面许可,并进行脱密处理。


    、办理步骤

    1.登录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网站(https://fuwu.most.gov.cn/html/)点击首页中的“服务事项”,再点击“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办理入口进入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

    2.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自然人”登录(账号密码打2185701或2185633咨询)——选择“法人单位登录厦门华厦学院——“卖方合同登记”——填写、提交相关电子版资料完毕后点击“提交”即可。

    3.将技术性收入核定表、合同(一式三份、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技术方案等纸质材料送至科研产业处初审。

    4.初审通过后,送至财务部办理财务部审核盖章事宜。财务部完成审核盖章后,加盖学校主管财务负责人签名章和学校公章。

    5.盖完章后将相关材料送到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B厅19号窗口办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手续。

    6.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批准后,技术合同、技术合同登记证明(已盖登记处公章)、技术性收入核定表(已盖登记处公章)复印件各1份留在科研产业处备案。


    、申请材料

    1.技术合同(一式二份,其中原件份数一份,复印件份数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骑缝)涉外合同可传真件或者扫描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涉外合同未订立中文合同的,合同必须附上中文翻译件,翻译件要有申报方企业盖章和负责人签字,且申报方必须承诺翻译件与原合同内容一致无误,并承担由于翻译偏差带来的一切后果。);

    2.技术性收入核定表(合同金额大于10万元(含)的需提供,一式份);

    3.技术方案(合同金额大于100万元(含)的需提供,一式份);

    4.技术转让合同涉及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或新药生产、植物新品种权的,需提供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或新药证书、品种权证书(复印件三份盖公章);

    5.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重大技术合同需提交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审核

    五、联系信息

    1.办理地址和联系人

    1)校内业务部门

    科研产业处齐礼楼707),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6276215

    2)厦门市科技局

    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B厅19号厦门市科技局窗口(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咨询电话:0592-7703986,7703962。

    2.受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附: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常见问题解答(来源:厦门市科技局)

    一、什么是技术合同?

    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即我们所说的“四技”合同,包含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四类。


    二、什么是技术开发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品种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委托开发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委托另一方当事人进行研究开发工作并提供相应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所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合作开发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就共同进行研究开发工作所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


    三、什么是技术转让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专利权(或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所订立的合同。


    四、什么是技术咨询合同?

    技术咨询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为另一方(委托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所订立的合同。


    五、什么是技术服务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六、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技术合同(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骑缝));

    涉外合同可传真件或者扫描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涉外合同未订立中文合同的,合同必须附上中文翻译件,翻译件要有申报方企业盖章和负责人签字,且申报方必须承诺翻译件与原合同内容一致无误,并承担由于翻译偏差带来的一切后果

    2.技术性收入核定表(合同金额大于10万元(含)的需提供,一式二份);

    3.技术方案(合同金额大于100万元(含)的需提供,一式二份);

    4.技术转让合同涉及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或新药生产、植物新品种权的,需提供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或新药证书、品种权证书(复印件盖公章);

    5.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重大技术合同另须召开专家评审认定会,同时提交《重大技术合同认定申请书》。

    注:首次办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单位,另需提供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各一份(或三证合一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并填写一份技术合同卖方注册信息表(加盖单位公章)。

    七、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需要多长时限?

    一般合同(1000万以下)材料齐备并符合要求当场办理,重大合同10个工作日内办结。


    八、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后免税政策依据是?

    目前执行的是【财税2016年】36号文,根据其附件3中的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二十六)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1.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是指《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转让技术”、“研发服务”范围内的业务活动。技术咨询,是指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业务活动。

    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是指转让方(或者受托方)根据技术转让或者开发合同的规定,为帮助受让方(或者委托方)掌握所转让(或者委托开发)的技术,而提供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且这部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价款与技术转让或者技术开发的价款应当在同一张发票上开具。

    2.备案程序。试点纳税人申请免征增值税时,须持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到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持有关的书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文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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