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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和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通知
    2019年04月19日 10:52  点击:[]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和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办高[2019]4号】文件,为加强高校实验教学体系建设,写好教育“奋进之笔”,推动“金课”建设,以教学信息化促进优质教学资源整合共享,进一步提升高校学科专业建设水平,2019年教育厅将继续立项建设一批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评审一批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与条件

    (一)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5〕24号)规定的原则和标准,重点开展资源、平台、队伍和制度等方面的建设,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建成并连续使用三年以上的校级以上实验教学中心;

    2.有2项以上省级及以上教改立项、创新创业成果、教学成果或创新平台为支撑;

    3.坚持创新驱动,有高水平科研成果或重大前沿工程转化的教学资源。

    (二)省级虚拟仿真教学实验项目

    1.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规定的建设目标、内容和建设方式等相关要求予以认定。

    2.根据教育部“2017-2020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2019年度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开展认定的分类范围是物理学类、化学类、电气类、土木类、矿业类、航空航天类、兵器类、农业工程类、林业工程类、建筑类、植物类、动物类、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医学基础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中医类、法医学类、医学技术类、经济管理类、法学类、教育学类、体育学类、文学类(含新闻传播学)、历史学类、艺术学类等25类。

    二、遴选原则和方式

    (一)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优先从教育部确定的2019、2020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范围对应的学科领域中遴选。注重能开发高质量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信息技术与高等教育实验教学实现深度融合,优质资源应用于实验教学,实验教学质量和实践育人能力达到较高水平。

    (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坚持“能实不虚”“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原则,以学生为中心,采用现代信息技术,研发原理准确、内容紧凑、时长合理、难度适宜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内容,具有稳定安全的开放运行模式,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现国家级、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开发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优先考虑。

    (三)注重“建设、应用、管理、共享”协同发展,虚拟仿真实验中心须制度健全、运行管理规范,持续服务实验教学和专业发展,实现优质实验教学资源开放共享。

    (四)由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书面审核、现场考察和综合评审后确定公布。

    三、名额分配

    (一)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我校申报数为2个。

    (二)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我校申报数为3项。

     科研与实验室管理处将根据各二级学院申报的情况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申报项目后上报省教育厅。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申报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1)提交《2019年福建省高等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表》纸质版及WORD格式电子版文件各2份,文件命名格式为:厦门华厦学院(学校)-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请书.doc;

    (2)提交《2019年福建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汇总表》纸质版及WORD格式电子版文件各2份。

    2.申报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1)提交《2019年福建省高等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纸质版及WORD格式电子版文件各2份,文件命名格式为:厦门华厦学院(学校)-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doc;

    (2)提交《2019年福建省高等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版及WORD格式电子版文件各2份。

    3.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内容应包括实验教学项目基本情况、教学过程、实验要求等。文件命名格式为:厦门华厦学院(学校)-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mp4(简介视频具体技术要求见附件5)。

    4.以上电子文件组成1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格式为:厦门华厦学院(学校)-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和项目)。

    (二)其他要求

    1.申报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评审期间可以完全对外公开服务。

    2.应确保校外互联网网络链接地址直接指向实验项目,且在评审期间链接流畅;应确保所承诺的并发数以内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申报截止时间:4月26日16:00前

    人文学院、商务与管理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申报材料提交至齐礼707室陈老师处;

    信息与智能机电学院、环境与公共健康学院、通识教育中心申报材料提交至齐礼708室傅老师处


    附件:1.2019年福建省高等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表 

     2.2019福建省高等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汇总表

     3.2019福建省高等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

     4.2019福建省高等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汇总表

    5.2019年福建省高等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技术要求

     

    • 附件【20190419.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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