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做好我校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提升科研水平,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和“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人选的通知》,我校共有3个“新世纪计划”和4个“杰青计划”申报名额,请各系部做好组织动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新世纪计划
1.自然科学类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1日后出生),医学类、社会科学类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2.已获得教育部长江学者计划、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和我省闽江学者计划、新世纪计划支持的教师,不得申报本计划;
3.符合《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意见》其他申报条件。
(二)杰青计划
1.申请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2.已获得教育部长江学者计划、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和我省闽江学者计划、新世纪计划、杰青计划支持的教师,不得申报本计划;
3.符合《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其他申报条件。
二、评选程序
(一)采取“个人申报、高校推荐、评审下达”的方式确定入选名单;
(二)考虑到高校办学质量和科研水平存在的差异,教育厅在组织专家评审时,将采取“分组竞争、组内择优”的方式,遴选“新世纪计划”“杰青计划”人才共220名左右;
(四)优先推荐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技术)中心或人文社科基地的优秀青年人才,教育厅将额外遴选“杰青计划(平台专项)”人才50名左右。
三、材料报送
请各系部务必于4月14日前将申请书(一式6份)送至科研与实验室管理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fq@hxxy.edu.cn,我处将根据教育厅要求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
联系人:傅奇,联系电话:6276215。
附件:
1.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
2.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申请书
3.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4.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
科研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