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单位: 为推进和鼓励我省高校青年科研人员潜心从事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提升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能力,激励原始创新,更好服务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经研究,省教育厅决定设立2016年福建省高校青年自然基金重点项目。现将项目申报和立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人应为我省本科高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优先资助在本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研究成果的优秀青年教师。
3.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
二、立项程序
1.采取“个人申报、学校推荐、评审下达”的方式进行立项。
2.学校负责组织项目申报,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推荐,我校项目推荐数为2个。
4.我厅将组织专家对学校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择优资助100个项目,每项资助5万元,研究时限不超过3年。学校对获立项资助的课题按不低于1:1的比例予以经费配套,鼓励学校加大经费配套支持力度。
三、材料报送
1.福建省教育厅科技项目申请书(每个项目纸质材料2份,电子档);
2. 2016年福建省高校青年自然基金重点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电子档)
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0日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92-6276215 办公室:齐礼楼707
附件:项目申报相关材料
科研处
2016年9月29日